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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齐物论朝三暮四的故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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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恶乎可?可于可。恶乎不可?不可于不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何谓朝三?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选自《庄子.齐物论》)

参考译文:

用组成事物的要素来说明要素不是事物本身,不如用非事物的要素来说明事物的要素并非事物本身;用白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不如用非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整个自然界不论存在多少要素,但作为要素而言却是一样的,各种事物不论存在多少具体物象,但作为具体物象而言也都是一样的。

能认可吗?一定有可以加以肯定的东西方才可以认可;不可以认可吗?一定也有不可以加以肯定的东西方才不能认可。道路是行走而成的,事物是人们称谓而就的。怎样才算是正确呢?正确在于其本身就是正确的。怎样才算是不正确呢?不正确的在于其本身就是不正确的。怎样才能认可呢?能认可在于其自身就是能认可的。怎样才不能认可呢?不能认可在于其本身就是不能认可的。事物原本就有正确的一面,事物原本就有能认可的一面,没有什么事物不存在正确的一面,也没有什么事物不存在能认可的一面。所以可以列举细小的草茎和高大的庭柱,丑陋的癞头和美丽的西施,宽大、奇变、诡诈、怪异等千奇百怪的各种事态来说明这一点,从“道”的观点看它们都是相通而浑一的。旧事物的分解,亦即新事物的形成,新事物的形成亦即旧事物的毁灭。所有事物并无形成与毁灭的区别,还是相通而浑一的特点。只有通达的人方才知晓事物相通而浑一的道理,因此不用固执地对事物作出这样那样的解释,而应把自己的观点寄托于平常的事理之中。所谓平庸的事理就是无用而有用;认识事物无用就是有用,这就算是通达;通达的人才是真正了解事物常理的人;恰如其分地了解事物常理也就接近于大道。顺应事物相通而浑一的本来状态吧,这样还不能了解它的究竟,这就叫做“道”。耗费心思方才能认识事物浑然为一而不知事物本身就具有同一的性状和特点,这就叫“朝三”。什么叫做“朝三”呢?养猴人给猴子分橡子,说:“早上分给三升,晚上分给四升”。猴子们听了非常愤怒。养猴人便改口说:“那么就早上四升晚上三升吧。”猴子们听了都高兴起来。名义和实际都没有亏损,喜与怒却各为所用而有了变化,也就是因为这样的道理。因此,古代圣人把是与非混同起来,优游自得地生活在自然而又均衡的境界里,这就叫物与我各得其所、自行发展。

朝三暮四的故事

狙公(喂猴子的人)给猴子分橡子,说:“早上三颗,晚上四颗,怎么样?”众狙(一群猴子)皆怒,说:“凭什么?凭什么早上三颗,晚上四颗?不高兴。”于是,狙公就改了,说:“这样吧,早上四颗,晚上三颗,怎么样?”结果,众猴都高兴了。(众狙皆悦)。

其实我们与猴子一样。朝三暮四,习惯按照某一种内心设定的要求去作出判断,当别人给出的建议与之不符的时候,抱怨就产生了。

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在大脑中形成了一固化的所谓概念,比如,我认为应该这样,不这样就是错。或者我认为你应该是这样,不这样,你就不对。如同这猴子,习惯了先拿多一点儿,再拿少一点儿。结果有人给你讲,先少给一点儿,后多一点儿,行不行?虽然总量一样,却受不了。

所以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老子在《道德经》说:“不知知,病也”。意思就是说,你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这就糟糕了。

还有一种现象比较可怕。明知道不好,比如男士抽烟,女士熬夜,可是就是改不了。所以老子在《道德经》说:“自胜者强”,你能战胜自己的毛病,才是强者。

我们的先祖,早在三千多年前,就告诫我们:“自作孽,不可活。”(《尚书·太甲》)。

因此,圣人告诉我们,“过则勿惮改”(《论语》句)。有了错误,不要怕改正。

房于

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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