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市委欠饭钱被曝光 发函要求*报删稿
河南9月29日第13版来函照登栏目刊登了一封题为《俺的饭钱啥时能要回来》的群众来信,信中反映了濮阳市委办公室欠桃园酒店13万元饭钱没有支付,而原酒店承包人无力偿还酒店供货商张振峰等人10万余元货款,从而导致供货商生活困难的情况。
濮阳市委办公室于10月9日致函河南,对群众来信和河南报道提出异议:认为河南刊发未经认真审核的文章,让于法无据的问题见诸报端,有损我单位(濮阳市委办)的形象,也不利于*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强烈要求从河南电子版上删去该文章。为进一步澄清事实,11月5日赶赴濮阳进行调查。
我给他们打折,但别人不给我打折!
刘文明是原濮阳市桃园酒店的承包人之一。他说,2005年6月,他与合伙人一起承包了桃园酒店,后因经营不善,于2008年3月将酒店低价转让。在此期间,濮阳市委办公室有部分饭钱没有结清,市委办行*科便打了3张欠条,欠费金额共计15万元。2008年至今两年多的时间里,刘文明往市委办行*科跑了多次讨要,得到的答复大都是没钱,只有3次要来共计2万元欠款,还有13万元的欠款没有着落。
看到,这3张欠条出具的时间分别为2007年1月12日、2008年6月26日和2009年12月26日,内容分别为2007年1月12日于桃园酒店结算接待费后下欠九万元整、市委办2007年1月至6月在桃园酒店发生的费用共计二万五千元后偿还二万元下欠为五千元整、市委办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在桃园酒店发生费用共计三万五千零二十元整,均盖有公章。
后两张欠条明确写着,欠费产生的时间是在2007年之后,而在濮阳市委办公室10月9日致河南的公函中,却有这么一段话:近几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濮阳市委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节能降耗、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机关后勤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了机关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未产生任何欠账。与欠条上的时间明显矛盾。
刘文明还告诉,此事经河南披露后,濮阳市委办行*科的相关负责人于10月下旬找到他,向他提出了两个解决问题的方案,一个是分期分批偿还,但没有具体时间;另一个则是将13万元欠款打折,一次性偿还八九万元。他们说了,去迎宾馆和别的定点饭店,都打七折结算,你们也应该打打折。
我给他们打折,但别人不给我打折啊!刘文明说,他还欠着酒店供货商张振峰等人10万余元的货款,仅凭目前跑运输的收入难以偿还,另一位原酒店承包人张宪晔的境遇更差,在北京干体力活维持生计。如果不能要到市委办的欠款,他们头上的债务就会像大山一样压着他们。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11月5日下午,见到经手此事的濮阳市委办公室行*科主任科员纪波。
纪波承认,濮阳市委办确实欠了桃园酒店13万元饭钱,但其中有一部分是在刘文明等人接手饭店前就已欠下的,只不过债权转移给了他们。对于欠账,市委办也一直正确对待,积极偿还,但市委办一年的公务经费只有83万元,包括了办公费用、差旅费用、公车支出以及众多的公务接待,到了年底,结余很少。
纪波表示,尽管市委办财力有限,但一直在积极协调,而刘文明等人却不体谅市委办的难处,每次来要钱都要求一次性全额支付,没有一点商量余地。有几次,刘文明还领着被其拖欠货款的供货商一起来要钱。市委办与桃园酒店有债务关系,但与其供货商并无任何关系,三方之间是事实上的三角债,供货商来向市委办讨要欠款,属无理取闹行为。
拿出濮阳市委办致本报的公函,向其询问为何公函上写明2006年以来未产生任何欠账,而欠条上却明确显示着欠账产生时间是在2007年以后?该公函是否失实?纪波表示,该公函是领导正式起草的,应该是准确的;但他同时又表示,那3张他亲手打的欠条上的时间也都是准确的。至于二者为何会有如此明显的矛盾,他未作清楚解释。
关于刘文明反映的行*科要求将欠款打折偿还的说法,纪波先是予以否认,后在追问下承认说过类似的话,但只是开的玩笑,和这13万欠款没有一点关系。
纪波表示,市委办的态度一直很积极,下一步将从两方面着手筹措资金。一方面,是年底向财*打报告,争取补充经费,但近年来几乎没有批过;另一方面,是从公务经费的结余中,尽量拨付偿还,但纪波又说,本来经费就很紧张,明年的经费标准,还要在这83万的基础上再削减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