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论六朝文学理论发达的原因中
TUhjnbcbe - 2025/4/29 21:28:00

文艺思想的大解放,对文学理论发展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

01缘情说的建立

“诗言志”,这是儒家最早提出的诗歌理论。在儒家经籍中,有不少“诗以言志”的议论。另外,就是强调诗的美刺作用,但是,在很多古代文献中谈“言志”时,往往兼及“缘情”,也就是说,“志”与“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界线。《乐记》论乐,很强调“情动于中”,看来,《诗大序》的作者也是强调“吟咏情性”的。

这样说来,情与志究竟有无区别呢?应该说二者有不可分的一面,又有不可不分的一面。一般说来,“志”属思想,“情”指感情,前者重理知,后者重情绪。表现在诗中有的偏重于情,有的偏重于志,所以才有“主情”“主志”之别,这是文学史上的事实。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中,是偏重于“言志”的。

从诗与音乐的产生来说,他们也不能不承认“情动于中”与“吟咏情性”这一事实;但是,这种“情性”要“形于言”并“发言为诗”时,就强调“言志”了。也就是说写成诗时,他们就不再强调真情实感,而是强调表达某种思想了。所谓“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诗大序》),就透露了其中消息;情是要加以克制的,最终都要纳入礼义的规范。他所说的“郑声淫”,大概是由于这种歌曲表现感情太直接了,感情色彩太浓厚了。这些都在事实上强调了诗歌要表现某种伦理思想观念,为某种伦理道德服务。

“在心为志”,就不可能是偏重在“缘情”。尽管他们把情与志结合起来谈,但事实上,还是强调“言志”,也就是强调思想,强调其作用。当然,抓住了诗歌的重要的社会职能和社会本质的一个方面,但绝对化了,就忽略了诗歌的另一本质特征,即言情这个方面。言志和抒情,本来是一起的,有人早就说“情志一也”。

但是后来,有些人却硬要把二者对立起来,把“言志”绝对化而排斥抒情,这就违反了诗教的艺术规律。孔子、荀子等,只不过是要用仁义道德之类去规范人们的感情,而后来的道学家们,竟然把情与志看作是水火不相容的东西,认为溺于情,必暗于志,甚至认为文学是有损于志的东西,所谓“玩物丧志”,就是这个意见。

所以他们排斥状物抒情的诗文。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中记了一段真西山的小故事,说他见罗大经桌案上放有时人诗文一篇,就把它拿来抛于地下,说“读之恐染神乱志,非徒无益。”朱熹也说过;“顷以多文害道,绝不作诗。”

其实、他们也是写诗的,只不过是在诗中去讲义理,讲道学,这就是他们认为的“诗言志”了。当然,这是六朝以后的事了,但是,在汉儒那里已见端倪。不讲“美刺”而公开宣扬“绮靡”,这对儒家的传统诗说来讲,是很大胆的。后来,刘肥把这观点作了进一步发挥,他把抒发情性和吟志结合起来而强调情性,这是符合诗歌的特质的。强烈的抒情色彩、鲜明的个性特征,这是诗歌(也是一切文学)的本质特征之一,忽视了这一特征而只是乾巴巴的去“言志”,那是不会感动人的。

这些在今天看来是很平常的观点,在六朝时期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过去,一般都把这些观点指斥为形式主义理论的代表,这当然不能说毫无理山,但是却忽略了另一面,即这种理论敢于正视文学必须抒发“情性”这一基本事实,敢于突破儒家礼法的束缚而迫求个性之解放。关于这个问题,徐中玉同志认为这里所说的“放荡”,这样分析是很中肯的,有说服力的。它充分说明六朝文艺思想是很解放的。

而这种思想的出现,很显然又是和当时蔑视礼法,追求超脱,放浪形骸之外的思潮是分不开的,佛家也喜欢谈“七情六欲”,当然他们是提倡禁欲的。但是在文学上却禁不住,连笃信佛学的刘瓣也不能不承一认“人察七情,应物斯感”。

这也许是佛学初衷所未料及的。所以,“缘情”说的建立,对诗歌理论是一极大的发展,就诗歌创作来说,也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诗歌固然是有思想倾向的,但是思想倾向是通过强烈的感情色彩和鲜明的形象表现出来的,而不是靠抽象的议论和说教。只有这样,诗歌才能以情动人,以美感人。

02想象论的发挥

文学创作需要丰富的艺术想像,这也是文学的艺术规律独具的特征之一。汉以前的文学理论,对此尚未重视,也未能从理论上加以总结。司马相如论赋,说“赋家之心,包括宇宙,总览人物,斯乃得之于内,不可得而传。”这是《西京杂记》中记载的,似乎一与艺术想像有点关系,但未作理论说明。这个问题,只有到陆机、刘瓣等人,才有明确的论述。他认为这是“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是文学创作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这种认识,显然和老庄哲学以及佛经中许多想像丰富的故事的影响分不开。

《神思》篇一开始就用了《庄子·让王》篇中“身在江海之上,心存魏阀之下”的话,说明作家在艺术构思中想像的作用。他还用“疏擒五藏,澡雪精神”说明作家进行艺术想像,必须集中注意力,排除干扰。

而这些话也是出自《庄子》。至于刘腮用庄子的“匠石运斤成风”(《徐无鬼》)以及“轮扁研轮”(《天道》)等寓言说明创作的一些道理,那是很多的。陆机、刘瓣等谈文学创作中的想像能力,和《庄子》中的许多论述极为相似。例如“出入六合,游乎九州,独往独来,是谓独有”(《在宕》)。

“故外天地,遗万物,而神未尝有所困也。”(《天道》)又如说:“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逍遥游》)注云:“夫体神居灵而穷理极妙者,虽静默闲堂之里,而玄同四海之表。故乘两仪而御六气,同人群而驱万物。”庄子谈的自然不是文学构思中的想像问题,但陆机、刘腮等从中受到启发。

这都表明,老庄哲学著作中的丰富的想像和浪漫主义的色彩,使六朝文学理论家们打开了思路,把它运用到理论中说明文学创作中的一些精微的道理。这就使文学理论突破了儒家诗说的思想教条的束缚,根据文学的艺术特征和创作实践,总结出一些精辟的理论。宋代吕本中说:“读《庄子》令人意宽,思大,敢作。”

的确是这样。至于佛学经典中关于神形的辨论以及一些超现实的想像,也不可能不对刘姗这样的理论家以影响,只不过他把这种影响融汇于白己的文学理论中,丰富了他对艺术想像的认识。但他抹掉了佛学的神秘色彩而加以发挥,所以很难看出其间的直接联系了。

03形象性的认识

形象性是文学作品的基本特征,文学作品的成败及其艺术价值之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艺术形象是否鲜明,是否塑造出典型形象来。当人们尚未从理论上认识到这个道理的时候,实际上已不自觉地按照这一规律去创作。原始初民的神话以及艺术作品,《诗经》中的作品以及后来的民歌,作家们的诗歌,都是如此。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就不必去认识和掌握这一规律。正相反,只有对文学形象性的特征有明确的认识,并白觉地按这一规律去进行创作,才能使文学向更高更成熟的水平发展。如果抹煞文学形象性的特征,违背文学的艺术规律,文学的发展就要受到一定的局限。

对文学形象性的认识比较明确并为作家们所重视,还是魏晋以后的事,而六朝文学理论中对这问题的论述,可说既是我国古代文学理论的一大转折,又是一个历史的高峰。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是由于文学发展到一定阶段在文学理论中得到总结,同时也是由于文艺思想突破了儒家文学观的框框条条的束缚,把文学作为一种艺术去认识。

因此,佛家、道家学说中的一些合理的东西就被吸收进来了。在儒家早期典籍中,已涉及对形象问题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如《易经》中就经常运用具体形象去表现一定的思想和哲理,所以说“易者象也”,王弼在《易略例·明象》篇中解释得更具体。

04结语

以上所述,都表明在六朝时期,由于儒学的衰微,佛老学说及魏晋玄学二都在意识形态领域起过很大的影响,文学理论吸收各家学说中合乎文学规律的一些理论而加以改造,使自身吸收各种养料而获得飞跃的发展,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当然,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六朝文学理论家们还是要标榜儒学,树儒家的旗帜,并以儒家传统的文学观为基础。

陆机鼓吹文学要“济文武于将坠,宣风声于不泯”;刘恕声称他立论是“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就是钟嵘、肖统等人,在论诗文时,也还得以儒家的诗说为旨归。这并不是什么矛盾的现象,历史经验证明:凡是一言堂,一种思想,一种言论,必然要导至思想的僵化。

反之,如能在百家争鸣的基础上,取各家之长,才能使学术文化得到发展。用这样的观点来看六朝文学理论的发展,我们就不至于用贴标签的方法简单地加以肯定或否定,而是要从历史的实际出发,给以应有的历史地位。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1
查看完整版本: 论六朝文学理论发达的原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