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上揆之天”是吕不韦思维模式的第一个环节。自上古三代至春秋战国,中华民族的先民们对“天”有过各种不同的理解,赋子了各种不同的内涵。吕不韦所要认识的“天”是怎样的呢?这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上揆之天
我们认为,吕不韦所言的“天”是与先秦阴阳思想相联系的。在夏、商、西周三代奴隶制社会中,“天”被神化为主切的“上帝”,而三代统治者也被神化为受命于“天”,是“天”在人间的代表。在甲骨卜辞中,可以看出当时的人们无论是风雨变化、年成好坏,还是行动吉凶、战争胜败,无一不乞灵于上苍;在《诗》、书文献中,更有诸多统治者受“天命”的记载,如“有夏服天命”,“帝立子生商”,“天乃大命文王”之类。
直到西周末期,随着生产和科学的进步,特别是由于奴隶的反抗和新兴力量的崛起,天命神权思想才趋于衰微,人们对过去顶礼膜拜的“天”发出了“吴天不”“吴天不平”的愤怒诅咒。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进步思想家开始用阴阳思想对“天”作出新的说明。“阴阳”作为一般概念,本来就导源于远古人类对天象、气候的观察活动。在对天象的长期观测中,远古人类十分重视的阳光的向背。郑州裴李岗、西安半坡及其他许多文化遗址中,房屋都有一定的方向。
▲吕不韦剧照在氏族基地上,墓穴和人骨架的头部也式都朝着一定的方向,或朝南,或向西北。这就产生了最初的“阴”与“阳”的观念。诗大雅公刘有“既景乃网,相其阴阳”一语,这是古文献中“阴”、“阳”二字第一次连用,指的是在山网上测量日影,察其向背。以后,随着古代天文学的发展人们对阴阳概念的理解也逐渐深化。阴阳概念不仅用来标志阴与晴两种天气,成为说明天气、气候的一个重要范畴。
如《孙子兵法》言:“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而且被逐步抽象,成为说明天象变化、四时推迁的内在动因的一种基本理论。在这里,“阴阳”不再是阳光向背、天气阴晴等自然现象,而被列入“六气”之中,被看作是推动天气四时变化的根本动因。阴阳二气,相互作用,相互制约,造成了自然界的正常运动;如果失去节制和平衡,阳气过盛或阴气太多,都会导致灾害发生。
▲吕氏春秋在这个基础上,人们进一步用阴阳二气的矛盾运动解释雷鸣、地震、干旱乃至疾病等各种自然现象。如:虢文公用阴阳二气运动说明雷鸣的原因,认为:“阴阳分布,震雷出滞。”伯阳父用“阴阳之序”说明地震的原因,认为:“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孫,于是有地震。”昭子用阳气激盛说明干旱的原因,认为:“旱也,日过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早乎?”
用阴阳二气的作用与运动来解释各种自然现象,固然失之笼统粗糙,带有某种臆想的成份,并不可能科学地揭示各种自然现象的成因,但却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标志着古代人类已逐渐摆脱了宗教、迷信、天命观念的束,开始用自然界自身的基本物质形态及其矛盾运动来说明世界,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素朴唯物主义和素朴辩证法的自然理论。这套自然理论在当时影响很大,以致古代那些用阴阳理论研究宇宙运动的天文学家们,又被称为“阴阳家”。
战国后期,阴阳思想得到了人们的普通认同,许多思想家都运用阴阳思想对“天”作出说明。屈原作《天问》,问道:“阴阳三合,何本何化”试图探寻构成“天”的阴阳二气的来历。荀子著《天论》,认为“天”就是“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的字宙运动,没有什么神秘性。《易传》则精辟地提出:“立天之道阴与阳”,把“天道”归结为阴阳二气的对立统一。
▲吕氏春秋这是说,阴阳二气的变化,表现为上与下、离与合的运动,这就是“天”的“常道”。换言之,“天”除了阴阳二气的运动变化之外,不存在人格神的性格,更没有授命于人的本领。这是实实在在的自然之天。因此,吕不韦所讲的“上揆之天”,不是乞灵上帝,也不是信奉天命,而是对自然之天的观察,是对天象、气象规律的把握,没有丝毫的神秘气息。《吕氏春秋》说:“民以四时、寒暑日月、星辰之行知天。”这些就是“上揆之天”的具体内容。
浩渺无际的宇宙,变化莫测的苍穹,有时以风调雨顺、寒暑宜赐福人类,有时又用干旱水、暴风骤雨威胁人们的生存,不论“为利”还是“为害”,对人的影响都是巨大的。特别是在中国这个自古以来就以农为本的国度里,人们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天吃饭,其生存、其发展都离不开自然之天:自然气候、季节正常与否,对万物生长、农业生产乃至人的健康、生育都有极大的影响。
当自然气候、季节正常时,万物藩育,人民健康,疾病不会流行;一旦阴阳运动失调,季节变化错乱,人民就会淫乱不育,动物就会繁殖困难,植物就会长势不良,农作物就不会有好收成。因此,人类为了获得生、发展,就必须“上揆之天”,以“察阴阳之宜”。不认识、不解莽莽苍穹、浩浩天宇,人们就不认识、不了解自己生存、发服的前提,难以正确地认识世界、观察事物、思考问题、判断是可否。
▲吕氏春秋下验之地
“下验之地”是吕不韦思维模式的又一个环节。这里的“地”是与“天”相对的:人头所顶者为天,人足所立者为地。用今天的话说,“地”指的是地理环境。中华民族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以东亚大陆为活动舞台的民族。我们的先人从很早时起就注意观察神州大地的山山水水。由大禹领导的、有广大民众参加的艰苦绝的治水斗争更把我们的先人对自己所处地理环境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现存的最早的地学著作(山海经),禹贡,虽然在春秋战国时期才逐渐成书,但却保存了先民们对“地”的重视的史影。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农业生产的逐渐发展和兼并战争的不断扩大,土地越来越受到重视。“地”也就同“天”一样,成为思想家思考的对象与内容。范篮认为:“唯地能包万物以为一,其事不失。生万物,容畜禽兽,然后受其名而兼其利。”庄子指出:“今夫百昌,皆生于土而反于土。"管子亦言“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苑也,美恶、贤不肖、愚俊之所生也。”至于惠施,更提出了“天与地卑的著名命题,把“地”升到了与“天”同等的地位。不韦正是承此思路,对“地”以了高度重视。
如果说吕不韦所言的“天”与先秦阴阳思想相联系,那么他所言的“地”则与先秦五行思想相联系。在长期同“地”打交道的过程中,我们的先人逐渐从“地”中抽象出五种最基本的要素水、火、木、金、土。至尚书洪范,对五行观念作了最早的闻发:“五行:一日水,二日火,三日木,四日金,五日土。水润下,火日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爱稼。润下作成,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这里已规定了“五行”的次序、性质、与五味的关系,揭示了这五种要素的内在特质与外部联系。但这种原始的五行思想,还没有用来对“地”作出说明。
▲吕不韦剧照西周以后,五行思想逐渐与阴阳思想一起构成了说明自然运动变化的两大模式。阴阳思想被用来解释天象变化、四时推移,五行思想则被用来解释地理环境、万物生成。单襄公指出:“天六地五,数之常也。”这里的“天六”指阴、阳、风、雨、晦、明“六气“地五”指水、火、木、金、土“五行”。这就把“五行”与“阴阳”并列为自然运动变化的根本动因,用阴阳思想说明“天”,用五行思想说明“地”。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开始用“五行”说明地上万物的生成。
展禽即言:“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史伯进一步提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在他们看来,“五行”是大地之上万物生成的始基与根据。万物都是由“五行”构成的。这也是一种素朴唯物主义和素朴证法的自然理论。
《吕氏春秋》承继了这一思路,用五行思想对“地”进行了解释,认为:“地”包括了山岳河海,是由“五行”构成的各种有形事物组成的。同“天”一样,“地”也是物质性的,没有丝毫的神秘性。正是在大地之上,由“五行”构成了万物,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要取得农业生产的好收成,既有待时令正常,风调雨顺,又须得辨识土壤,开发地力,天时地利,不可缺。惟有“天地合和”,オ是“生之大经”。不仅如此,地理环境还直接影响着人类的健康和生存。
居住环境好,人就会发育正常,身心健康;居住环境差,人就会发育不良,百病缠身。例如,水少之地,多头禿、咽疾之人;水多之地,多足肿、痹之人;水味辛辣之地,多生痈、长疮之人;水味苦涩之地,多鸡胸、驼背之人。惟有水味甘美之地,多善良美好之人。因此,“地”对于人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天”对于人的重要性。人类要生存、发展,除了“上揆之天”外,还须“下验之地”,“善相丘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谷所殖”,认识、了解、选择自己所处的地理环境。
▲吕不韦画像中审之人
“中审之人”是昌不韦思维模式的第三个环节。如果说“揆天”、“验地”是认识和把握人存在的前提与环境,那么“审人”则是认识和把握人自身。从我们民族的认识发展史看,对人自身的认识显然要比对“天”、地”的认识晚得多。人的题的提出和高扬,是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进步、文化发展和思想解放的产物。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在夏、商、西周三代,天命神权占统治地位,人的一切活动都取决于“天”,即使是高高在上的天子也要遵照“天命”行事。
只有到了春秋时期,随着天命神权思想的衰微,人们才开始转向对人自身的重视和思考。季梁提出:“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叔兴在论自然界奇异现象时说:“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孙武在论战争中知己知彼时说:“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等等这些,都反映了当时思想界的新动向。然而,这些对“人”的肯定与高扬,还只是将“人”与“神”相比较而言的,只是把人从天命神权的统治下解放出来,并没有指出人在宇宙中的位置。
对人在宇宙中的位置以充分肯定不与高扬、真正凸显出“人为万物之灵”地位的思想家,首推孔子评和老子。孔子以“仁”对"人”作了深刻的诠释,从而把“人”的生命的内涵、意义与价值揭示出来。那种“为仁由已的自我意识。那种“入则孝,出则弟的人伦情结,那种“己欲立名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人道精神,那种“志士仁人,无求与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的理想人格,展示了“人”之为相。
▲吕不韦画像孟子进一步对人"自身的意义与价值作了发掘,提出“人之为“人”,就在于生来具有“善端”:“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这种“善端”的发挥,能产生出“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塞于天地之间”;能由“尽心”而“知性”而“知天”,达到“万物皆备于我”。荀子则进一步对“人”与“天”、“地”的关系作了揭示,不仅指出“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认为“天”、“地”、“人”各有其职能与价值;而且主张“制天命而用之”,“理物而勿失之”,肯定人有能力利用、控制自然。
吕不韦取了这些思想成果,把“人”作为与“天”、“地”并列的三大要素之一并在(吕氏春秋)中对“人”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吕氏春秋》认为,“人”有其自然的属性:“凡人、物者,阴阳之化也”。人与自然界的飞潜动植一样,也是阴阳二气运动变化的产物。但“人”更具有社会的属性,最终区别于自然界的生物。这种社会的属性,不仅表现为“群之可聚”,而且表现为君道的建立、礼乐的制定、道德的自觉等一系列人文内容。
为什么要“中审之人”呢?吕氏春秋认为,人所面对的世界,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而是一个人化的自然。“人既与“天”、“地”并列为三,就必然显示出巨大的主体性,“裁万物,制禽兽,服狡虫”。改造自生存、发展的前提与条件在自然界上烙下自己活动的印记。而且,不同的主体,对于同一个客体,所发现的意义、所起的作用也各不相同。“万物同,而用之于人异也。”如夏桀与商汤、纣王与武王,处于同个时代,所面对的自然与社会都相同,但活动的结果却截然相反:“桀、封用其材而以成其亡,汤、武用其材而以成其王。”
▲吕不韦画像结语
因此,人们在认识世界、观察事物、思考问题、判断是非可否时,还必须把人的因素、主体的活动考虑进去,重视“人”与“天”、“地”的关系,重视主体对客体的影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