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里,原始先民对于神话、图腾的崇拜,魏晋时期玄学兴起,宋元时期话本小说流行、市民阶层层对文化的需要,以上种种原因均对神兽形象发展产生巨大促进作用。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对于神兽的记录或描写有据可循,以时间顺序为研究方向,我们可以对中国古代神兽形象进行探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神兽形象特点及发展。
01神话及先秦典籍中的神兽形象
在古今中外的文学视野内,神话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的既定现实不可否认,小说和神话基于对生活取材的相似性,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小说中的神兽形象既与神仙传说紧密相关,故溯源中国古代神兽形象的发展,自然应从中国古代神话及先秦典籍入手。
袁柯在《中国神话史》一书中提出,《山海经》是迄今为止保留中国古代神话最多的典籍,虽然神话的产生及口头流传应远早于成书年代,但书内多数篇目应成书于战国时代毋庸置疑。
《山海经》除对历史、人文、地理等学科有所裨益,也被视为中国精怪文化的始祖,原因在于其中记载了大批奇异、特别的传说中的神兽,这些神兽有些在现实生活中动物身影上有迹可循,有些则在当代被判定为幻想、虚构的神兽。
例如《山海经·南次三经》中记载祷过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鵁,而白首,三足、人面,其名曰瞿如,其鸣自号也。中谷,条风自是除。有鸟焉,其状如襄,人面四目而有耳,其名曰願,其鸣自号也,见则天下大旱。”
《山海经·西山经》中记载“次之山,有鸟焉,其状如枭,人面而一足,曰橐爸,鹿臺之山有鸟焉,状如雄鸡而人面,名曰麂溪,其鸣自叫也,见则有兵。
二者皆记鸟类神兽,兼顾鸟与人的特征,叫声均具有象征意味,用读者熟悉的意向组合更易深入人心。除此之外还有马身人面、虎纹鸟翼的“神英招”马身鸟翼,人面蛇尾的“孰湖”,面雌雉“辣斯”,人面鸟身的“驚”,均为带有神异特性、与人类具有共同特征的神兽形象。
这些人面鸟身或是鸟头人身的祌兽,是《山海经》中神兽代表的一大类,由此归类总结还有很多神兽形象,如白泽、夔、凤凰、麒麟、祷杌、獬豸、吼、重明鸟、毕方、饕餮、腓腓、诸犍、混沌、庆忌等。
近年来,当代影视剧中大热的九尾狐形象也源于《山海经》,九尾狐在《山海经》中出现了三次,后来成为祥瑞和子孙繁荣的象征。
故对神兽形象进行分类研究后可发现,《山海经》中神兽形象种类及功用对于后世文学作品中神兽形象的创作影响颇深,《山海经》作为神话传说代表作,是神兽形象的重要来源之一。
袁河在神话研究中亦提出“广义神话”“狭义神话”概念,广义神话中,认为道教仙话也是神话重要来源,而先秦诸子百家中对于神兽形象也有记载,其中流传范围较广、影响较大的应属《庄子》。
《庄子》中动物形象中,大致可分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普通动物形象,如熊、狐狸、狼、狗、羊等,作者多用其作为载体,来讲述某一个道理;部分动物形象为本身即存在于神话故事当中的神兽形象,如兕、夔、鼋、鼍,作者多借助其神异性,在极具浪漫主义色彩的奇幻范围内,讲述寓言故事;还有就是本无神异性的动物,如鲲、鹏等,作者通过夸大其本身技能,使其超越现实桎梏,跨越成“神兽”级别,用以叙述道理。
神话及先秦典籍中的神兽形象,主要呈现两大特点,其一为神兽类型基本为现实生活中无现实本体可供参观研究,其二为神兽的神异性及象征意味极强。
究其原因,原始初民由于认知有限,无法解释社会生活中的多数现象,其渴望征服自然,认识世界的心理促使神话诞生。
神兽作为神话中神性、英雄性的重要载体,其承载的文化象征意义如图腾崇拜等,使得初民对其更加敬畏,脱离现实的形象更加拉开神兽与初民的距离,使得其象征意味更强。
这种非自觉的虚构方式创作出来的神兽形象,在文学文本内的流传对于后世文学作品的创作具有重要价值。
以其为原型、在其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亦或是以其创作思路为源进行神兽创作,均是对神话及先秦典籍中神兽形象的借鉴。
02汉魏六朝至隋唐时期文学作品中的神兽形象
汉魏六朝至隋唐时期,随着社会动荡的发展,文化发展也随之产生巨大变化。
两汉时期,史传散文是集大成者,虽经历过秦焚书坑儒之灾难,但阴阳五行方术之作受其影响较弱,天人合一与神秘学为主的谶纬之学得到了统治者认可,与其求仙修道、长生不死的目标不谋而合,神兽亦是“谶纬之学”的重要内容,在作品中多有记载。
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治动荡,社会伦常失序,加之玄学兴起,巫觋方士推崇神仙修道,佛道盛行,文学本身从政治桎梏中脱离出来,是文学自觉的时代,志怪小说应运而生,而无论是灵异志怪、博物志怪、弘道志怪还是宣佛志怪,神兽均为不可或缺的载体。
而隋唐时期宽松自由的文化环境,科举制与行卷的风气,以及为摆脱私家撰述史书的社会现实,大胆运用想象和虚构手法的唐传奇,更是在吸收前代文学作品的优点后独具特色的繁荣发展。神兽形象在此时期得到重视并蓬勃发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玄学之风甚浓,玄学兴起为大众提供了的解释经籍的方法,在此基础上拓宽创作视野,志人志怪小说素材均有扩展。神兽形象在文学作品中的运用,也体现了这一时代之风格。
如干宝《搜神记》中所记龙、两足虎、四角兽,均被赋予一定的玄学上的象征意义,符合神兽特征,是对已有的神兽形象或动物形象,进行再创作而得到的新的神兽形象,对神兽形象是继承与发展,也是创新。
唐传奇将文言小说的创作推向了高潮,使小说亦如诗,其中重要一项即为“幽怪遇合”,有很多现实生活中并非真实存在的个体参与故事,神兽即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
如《灵应传》写龙女九娘子抗拒朝那小龙逼婚,求得泾原节度使周宝发兵援助,终于战胜朝那小龙,情节较为曲折,显然受了《柳毅传》的影响,其中“龙”为神兽。
《东阳夜怪录》写秀才成自虚途中夜投荒宅,遇橐驼、驴、鸡、猫、刺等物怪,各化为人,互相赋诗酬答,并与自虚谈论。天将晓,诸怪均隐去,自虚疑而访之,乃知是物怪,末段构思,颇与《南柯太守传》结尾接近,所涉及到神兽形象更为广阔。
唐代传奇对后代小说、戏曲及讲唱文学有较大的影响。传奇体成为宋以后历代文言短篇小说的主要样式,即使在白话小说兴起后,仍有一定势力,而神兽形象在传奇体中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两汉时期神兽形象特点为,在文学作品中多承担其本身的文化象征意味,带有一定宗教文化神秘色彩,迎合统治者长生不老的求仙思想,逐渐走进正统文人视线。
魏晋南北朝时期,神兽形象发展又进一步,皇室宗亲、文士学者、方术之士及佛道信徒,都在志怪小说中对神兽形象有所记载,战乱杀伐的社会现实,使得文人借谈鬼怪逃离或取得慰藉,巫文化与佛道对神秘学的宣扬,是几经战乱之苦的百姓的精神寄托,加之文学自觉时代对于小说文体新的审视,神兽形象在文学作品中出现频率更高,象征意味更强。
唐传奇征奇录异,源于志怪小说,在唐代宽松自由文化环境的创作下,神兽形象得到进一步发展,除运用其文化象征意味外,神兽形象作为小说中重要组成部分可独立参与故事情节,出现文本也并非仅局限于志怪类作品,爱情类、反思历史类均有出现,应用范围更加广泛。
汉魏六朝至隋唐时期对于文化的高度发展与包容,促使文学作品无论从创作题材或是体裁均有较大范围的扩展,对于神秘学、佛道思想的接纳也使得精怪神兽,频频出现于文学作品中,神兽形象的适用范围随之扩大,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神话及先秦典籍的传承,也为后世其他类型文学作品中素材的选择奠定了基础。
03宋元话本及明清小说中的神兽形象
宋元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市民阶层的不断壮大,客观上促进了通俗的民间文学的发展。
宋元话本小说区别于唐传奇,已经开始瓦舍勾栏间固定演出,面向市民阶层的表演即更加注重话本的趣味性和虚构性,具有神异特性的话本因区别于现实,极具想象空间,深受读者喜爱。
以前代积累作为基础发展的明清神魔小说,更是频繁涉及区别于现实世界的神异世界,在相似的社会背景下,神兽作为神异世界的重要成员,经常出现于宋元明清的文学作品中。
宋元说话四家中,小说以讲烟粉、灵怪、传奇等故事为主。宋元话本讲究“说话”,“说话”是“说话人”艺术表达的方式,亦是其作为演出团体达到获利目的的方式,故需满足市场需求,迎合听众口味,“说”需具有吸引力。
反之,从听众角度来讲,听“说话”是为了娱乐,内容需有一定的趣味性,才能满足其审美需求。
“说话人”非但不能采取说教的态度,并且不能使话本中人物的言行、感情“高雅”得让市井民众无法理解和接受,而必须使听众对话本里的人物产生深刻共鸣,感同身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