邰科祥
在西方现代作家中与中国文化有缘的人不在少数,但是从热爱和痴迷的程度上来说恐怕没有一个人可以与阿根廷的博尔赫斯相比。他通过西方汉学家的译著阅读了《中国文学史》、《易经》以及老子的《道德经》尤其是庄子、韩愈的散文,还有《水浒传》、《聊斋志异》、《红楼梦》等小说,与此同时,他也以中国为题材或背景创作了不少作品,如诗歌《漆手杖》,散文《长城和书》、《时间新话》、《皇宫的预言》,小说《女海盗金寡妇》、《小径分叉的花园》,此外,还有一篇有关中国佛教的演讲(收入《七夕谈》)。尽管博尔赫斯对中国文化情有独钟并有很深的研究,但这并不等于他完全读懂了中国。反之,也不像有的研究者所指出的,他对中国有妖魔化或者“他者化”的倾向。客观地说,博尔赫斯以自己的忠诚在理解中国,以自己的世界观描绘了中国,以自己天才的想象建构了中国文化。在对中国文化的接受中博尔赫斯为我们展现了异质文化相互融合的共性与个性。
博尔赫斯想象的中国
博尔赫斯一生都向往着中国,他说自己做梦都想踏上中国的土地,想亲手触摸长城的砖石,感受这个遥远帝国的强大。但由于种种原因至死都未成行。所以,中国在博尔赫斯那里永远停留在想象状态。
众所周知,博尔赫斯在他56岁左右就已经完全失明。他对现实世界的感知更多的依赖别人的描述或者书本上的介绍。所以即使他有机会来到中国,他对中国文化的体验仍然会停留在间接的状态。正像他自嘲所说:“上帝以如此妙的讽刺/同时给了我书籍和失明……”另一方面,从心底里,也许他更愿遥遥地注视着中国,幻想着中国的文化。他害怕亲自触摸到现实会破坏自己完美的想象。因此,对博尔赫斯来说,想象的中国远比现实的中国更为迷人。如果,这种虚幻的美妙有可能被现实改变甚至破灭,那么他一定会选择保持原状。第三,作家的文化接受更多的是一种精神的体验。对博尔赫斯来说,来不来中国,其实没有多大关系,他不需要过于逼真的现实,他要给自己留下充分的想象与创造空间。
这一切都决定了博尔赫斯的中国只能是、也必然是想象。也正因此,在博尔赫斯心目中的中国就有点异样。
首先是新鲜。中国对他来说是一块“新大陆”。就像我们对遥远的拉丁美洲满怀着好奇一样,博尔赫斯对中国也满怀着幻想。他在中国作家的作品中或介绍中国的文字中看到的都是阿根廷所没有的东西。他在给《聊斋志异》写的序中,这样写道:“这是梦幻的王国,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梦魇的画廊和迷宫。死者复活;拜访我们的陌生人顷刻间变成了一只老虎;颇为可爱的姑娘竟是一张青面魔鬼的画皮;一架梯子在天空消失,另一架在井中沉没,因为那里是刽子手、可恶的法官以及师爷们的起居室。”
其次是奇异。他发现中国人的思维非常奇特。他在《约翰威尔金斯的分析语言》[4]一文中虚构了一本《天朝仁学广览》并“引述”了其中一段关于动物分类图表,即把动物分为:(a)属皇帝所有的,(b)涂过香油的,(c)驯良的,(d)乳猪的,(e)塞棱海妖,(f)传说中的,(g)迷路的野狗,(h)本分类法中所包括的,(i)发疯的,(j)多得数不清的,(k)用极细的驼毛笔画来的,(l)等等,(m)刚打破了水罐的,(n)从远处看像苍蝇的。这种分类方法当然是不科学的,也是无章可循的,但正是这种随意性的思维是他感兴趣的所在。他说:“我记录了威尔金斯,那位不知名的(或杜撰的)中国百科全书作者和布鲁塞尔图书学会的随意性;显然没有一种对万物的分类不是随意的、猜想的。原因很简单:我们不知道何为万物。”我们也无须追究这个分类法的由来和真实与否,至少我们能够确定,他是这样看待中国人的思维方式的。
第三是神秘。这一点应该是博尔赫斯对中国整体的想象。它包含了上面的几种印象,但又突出了对中国这个古老帝国的深不可测、奥秘难解的强烈感受。他的成名作《小径分叉的花园》就是最好的证明。这部小说并非要讲述一个悬念迭出的侦探故事而是想探索世界的各种神秘和可能的哲学小说。博尔赫斯并非想以情节的曲折吸引读者,而是借助生活中环环相扣的现象解释世界的不可解之本质。
博尔赫斯对中国的兴趣恰好来自对其的费解,这个国家有很多东西使他感到兴奋但又困惑,但其中最复杂的就是那种找不到出口的迷宫感,也许这就是他对中国文化的总体理解。虽然“迷宫意象”的诞生并不来自中国,但它却成为博尔赫斯眼里中国哲学或文化的代名词。如《女海盗金寡妇》就是一篇带有神秘寓言故事性质的小说。为什么这个杀人如麻的女海盗在一瞬间突然会放下武器接受皇帝的招安,这种心理恐怕只能在中国的文化中找到答案;在散文《长城与书》中,他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