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谦学堂:上體造化,秉真造道,造福鄉梓,造育英才(季谦先生)
庄子“以明”的观念不很容易了解,或许我们应该用整个《齐物论》作背景来了解。“齐物论”的提出,是因为庄子看到世人论事,都有自己的观点,也就是以自我为中心,树立了一套衡量的标准,然后用自己的标准去论断一切。既然大家都以自己的标准为标准,在自己看来是标准,在别人看来就不是标准。这样,到底谁是标准,谁能判断呢?而你又赞同谁呢?如果由儒家来判断,儒家既有自己固定的主张,怎能判断?于是“以明”的态度就是取消标准,承认各人有各人的标准,两面都承认,两面都不主张。
但是庄子讲“齐物”的主要用意,无非是教人去掉执着,不要设立标准,就不会死在自己惯性的主张中。这样,一个人就能开放其心胸,而承认各种价值。这样,一方面自己的生命还有机会长进,一方面让其他的主张得以存在。于是世界可以有多姿多彩的发展。长进是无限的,发展是无限的,在长进发展的过程中,执着随时会再生起,越长进越发展,执着性可能越大,随时都要再解破。解破到什么地步呢?《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要像天地一样,到达自然的境界。
庄子“以明”的本意可能是解消执着,明白标准之无标准,放开手,不闭塞,就可以给自己或他人成长的空间,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成就。这种成就就是消极的。假如我们以比较积极正面的意义来看“以明”,则可以看到它不仅有放开手的意思,而且有往上生进的意思。
心灵往上升进以后,就可以同时看清儒墨两家,可以知道儒家的标准不是最后的标准,墨家的标准也不是最后的标准。标准在“以明”这里,从“以明”可以判断两家的是非。这种判定是非就不是主观的意见,而又相当的客观性。当然这种相当的客观,也不可以执定,可能还有更高一层的标准,于是必须再来一个“以明”。这样,一个人的心灵就活泼而不受限制了,这样也可以达到天地的境界。前一种消极的“以明”是道家的本义,后一种“以明”的意思是儒家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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